山西太原检方多举措推进诚信诉讼 5年来监督纠正多起案件

时间:2022-03-12 13:04 来源:

   (刘小红)近年来,诉讼失信现象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屡有发生。对此,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11日召开“扛牢监督责任推进诚信诉讼”新闻发布会称,该院对各种诉讼失信行为监督纠正的同时,协同审判机关加大对诉讼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新成表示,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进行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真相、恶意诉讼,甚至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侵害的不仅仅是对方当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妨害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司法公正。

  为严惩诉讼失信行为、维护诉讼诚信,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司法局于2020年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在惩治诉讼失信行为、促进诚信诉讼中履行各自职责,形成打击和防范诉讼失信行为合力。

  据了解,太原全市审判机关对诉讼失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移送的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及时立案查处。同时,太原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之余,综合运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民事抗诉、移交涉嫌犯罪线索、刑事立案监督、刑事抗诉等手段,整合法律监督力量。

  2017年以来,太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对55起当事人进行虚假陈述、恶意诉讼、伪造证据甚至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导致裁判错误的案件进行监督纠正,提出抗诉3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对相关案件全部予以改判。

  当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10起案件,是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监督纠正由于诉讼失信而导致的错误裁判的典型案例,包括5起虚假诉讼案、3起恶意诉讼案、2起虚假陈述案。

  张新成表示,近年来,太原全市检察机关把监督纠正由于当事人诉讼失信而导致的错误裁判作为监督纠正诉讼失信行为的重要内容,通过监督纠正错误裁判,惩治诉讼失信行为,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决不让诉讼失信当事人从失信行为中获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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